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 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