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 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