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 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 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