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