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 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