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