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