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