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 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 曾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 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 母尚织自若也 。顷之, 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 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 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