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