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 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 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