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