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 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 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 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 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 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 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 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 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 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 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