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