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 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 ,卒为秦禽 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 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 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