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 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 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 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 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 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 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 杀成、彊 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 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 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