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