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