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 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 秦,因以瑕衅, 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 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 知六之归,不务 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 不亦末乎!人皆以 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 之异。不然 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