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