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