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 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 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 。太子怒,被恐。 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 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 ,欲以禁 後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 弗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 。踪迹连 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 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 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 ”是时上不许公 卿请,而遣 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 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 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 诏弗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 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 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 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 来,恐其捕之, 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 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