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