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