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