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