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