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 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 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 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 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 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 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 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 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