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 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 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 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 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