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