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