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 事主之行,竭意尽 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 逆上以自伐,不立 私以为名。子道顺 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 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 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 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 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 戮之罪,以明有 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 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