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