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 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 益轻犯法,盗 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 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 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 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 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 ,曰群盗起不发 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 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 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