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 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 肖莫敢不尽 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