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钱 贱,民巧法用 之,不便,又废。 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 郡国所前铸钱 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 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 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 奸乃盗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