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