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 南王长废先帝法,不听天 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 於天子,擅为法令, 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 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 稷。群臣议,皆 曰“长当 弃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 。群臣请处王蜀严 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 长未到处 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 六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 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