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 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