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初,共王有宠子五人,无適立,乃望祭群神,请神决之,使主社稷,而阴与巴姬埋璧於室内,召 五公子斋而入。康王跨之,灵王肘加之,子比、子晳皆远之。平 王幼,抱其上而拜, 压纽。故康王以长立,至其 子失之;围为灵王,及身而弑;子比为王十馀日, 子晳不得立,又俱诛。四子皆绝无後。唯独弃疾後立, 为平王,竟续楚祀,如 其神符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