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