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