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