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 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 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