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