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