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 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 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