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 王长废先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 处毋度, 出入拟於天 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 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 臣议,皆曰“长 当弃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 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 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 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 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 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