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