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